机构介绍
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隶属于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现伦理委员会委员11名,分别由从事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组成,并配备秘书2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功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伦理委员会设有独立的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备,能够满足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伦理委员会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并不断完善伦理审查制度与工作流程、伦理审查申请指南、伦理委员会操作指南及技术指南和各项SOP,并建立了伦理委员会各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使伦理审查工作有章可循。
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伦理委员会职责: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临床诊疗新技术及涉及人的研究生课题开题。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变更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人员构成
组成原则:依据伦理委员会组成原则: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至少5人,且性别均衡的原则组织成立。
主 任:蔡萧君(男,主任医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伦理审查体系负责人)
副主任:蒙艳丽(女,研究员,药理室主任)
委员:
李淑菊(女,主任医师,肾病科)
任凤梧(女,主任医师,心病科)
宋伟丽(女,主任护师,护理部)
贾维刚(男,主任医师,急症科)
白 妍(女,副主任医师,针灸研究所)
霍金海(男,研究员,分析室)
田 伟(男,一级律师,朗德律师事务所)
何文娟(女,社区代表)
刘芳杞(女,社区代表)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蒙艳丽 秘书:李 鑫 、王晓溪
电话:0451-55167342
Email:zyykxyll @163.com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