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网站通告 公告 公示 通知等
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的通知
总院、香安院区、三辅院区、南岗分院,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确保我院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黑龙江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实行)》关于网站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处(科)室需要在我院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须在我院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并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依据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二、我院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发布信息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分管院长进行二次审核,院长负责审批发布。院办公室负责备案并在我院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修改、撤销的,申请发布处(科)室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由院办公室进行修改、撤销。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周知。
附件: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单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门户网站通告 公告
公示 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单
单位(部门)名称 | 信息报送时间 | ||||||||
信息来源 | 本机关、单位制发?转载(注明转载来源): | ||||||||
信息发布 (对应√选) | 是否涉密 | 是□ 否? | 保密部门意见 | 保密负责人 | |||||
是否上网 | 是? 否□ | 同意?不同意□ | |||||||
供稿人 | 信息员 | 处室审核人 | |||||||
拟发布 | |||||||||
信息标题 | |||||||||
信息正文:
| |||||||||
主管院长 审批 | 院长审批 | 年 月 日 |
备注:1.信息如有图片,请将原始图片及图片说明一起打包报送。
2.凡涉及领导活动,必须领导本人签字。
关于规范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的通知.docx